1. 满期生存红利
被保险人在年满88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的零时仍然生存,我们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满期核算,如果确定有满期生存红利分配,将以现金方式给付。
2. 体恤金红利
被保险人身故后,我们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如果确定有体恤金红利分配,将以现金方式给付。
3. 特别红利
因上述两项以外的其它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时,我们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进行核算,如果确定有特别红利分配,将以现金方式给付。
第六条 责任免除
在任何下列期间发生的或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一、投保人或受益人故意杀害或伤害被保险人;
二、被保险人犯罪、拒捕、在任何情况下自伤或自虐,从事或参与恐怖主义活动、邪教组织活动;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未遵医嘱使用处方药物[5]或未按照说明书所示的内容使用非处方药物;
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日起2年内或最后复效日起2年内(以较迟者为准)自杀;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辆;
六、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6];
七、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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