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小邱上完夜班与同事一起回家的途中出现交通意外,实施了脾脏摘除手术,伤势构成6级伤残,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可小邱所在单位却不认可,一分医药费都不支付,事情不了了之。那么,上下班路上遭遇事故到底应该怎么办?
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是否算工伤?伤者除了向肇事方索赔之外,能否向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赔偿?江西小伙邱买林9个月前的一次意外再次引发人们对这个热点问题的关注。
因不服劳动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邱买林所在单位某餐饮店将杭州市劳动局告上法院,要求撤销劳动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书。上城法院昨日上午经过审理后,将择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下班途中遇事故小伙脾脏被摘除
“我现在重体力活干不了,平时最喜欢吃的辣味现在也不能吃了。”22岁的邱买林来自江西九江,昨日他和律师一起出庭,他说,一起交通事故彻底改变了他的生活。
去年10月25日晚,邱买林上完夜班与同事一起回家途中,在文一路一清新村公交站坐41路车时,看到末班公交车从远处驶来,邱买林赶紧跑过去。这时,前面突然停下一辆出租车,乘客打开车门时,将邱买林撞倒在地。乘客问邱买林要不要上医院。“我当时感到除腹部局部疼痛外,没发现其它异常,就对下车乘客说‘不要紧’。”邱买林说,但当他坐上41路公交车后,突然感到剧痛难忍,于是下车并打了出租车回家。第二天早上,因疼痛加剧,在家人陪同下到半山医院就诊,后来转到浙一医院并实施了脾脏摘除手术。
劳动部门两次认定为工伤单位却不认可
经过鉴定,邱买林的伤势构成6级伤残。邱买林说,事故发生后,所在单位没有支付一分医药费。由于当时邱买林和同事没有看清出租车的车牌,事后通过多种努力也没有结果。向相关部门咨询后,邱买林得知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还可以向单位索赔,于是他在今年1月向杭州市劳动局申请了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很快有了结果。1月26日,邱买林和他所在的餐饮店都拿到了杭州市劳动局下达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局认定意见为:经审核与核实,邱买林的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认定为工伤。餐饮店不服,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请行政复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今年6月4日维持了杭州市劳动局的工伤认定。对此,餐饮店均不认可,随后向上城区法院提请诉讼。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