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梯度实行补充医疗救助
个人负担住院医疗费用累计在5000元以上至1万元的(含1万),超出5000元的部分按50%进行救助;
累计在1万元以上至3万元的(含3万元),超出5000元的部分按55%进行救助;
累计3万元以上至5万元的(含5万元),超出部分按60%进行救助;
累计在5万元以上的,超出部分按70%进行救助。
算笔账:
考虑到城乡低保对象是最困难的,《意见》还首次提出,其在同一救助比例的基础上上浮10%。以本文提及的张超为例,他去年住院的自付部分31000元,如果在今年就要少给18200元<(31000-5000)x(60%+10%)>!
一场重病,即便有社保报销和城乡医疗救助,低保户张超(化名)还是得面对超过三万元的个人负担住院费用,这让他有点喘不过气来……根据成都市民政局昨日发布的《关于建立成都市城乡困难群众补充医疗救助制度的试行意见》(下称《意见》),张超们的困境将得到极大缓解,一年内只要住院费用自付部分累计在5000元以上,就可以申请最高5万元的补充医疗救助。
一次调研
支出近亿元,还没填满救助缺口
作为我市基本城乡医疗救助政策,2009年出台的《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对我市低保和低保边缘困难群众提供一年最高40000元的住院救助。根据统计,仅去年一年,全市为此共支出9400余万元的医疗救助金,惠及10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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