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说
买保险赔付更“名正言顺”
“这类‘医疗责任险’在不少国家已非常成熟,在我国目前刚开展,但肯定是一个趋势。”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南院副院长陈亚进说,目前相当大比例的医疗纠纷都是靠协调解决或打官司,“扯皮先不说,关键是医院直接付钱给患者及家属是不对的,因为公立医院资产属国家财产,领导随便决定赔不赔、赔多少,这并不合适,无论是从相关法规还是财务制度来说,通过保险赔付都更加‘名正言顺’。”
专家说
应如“车险”视情况买高低
中大附属某医院一位教授认为,医院也会评估买保险合不合算,就像买车险一样,老司机很可能只买交强险,新手则会买全险。“如果保费明显高于一年赔偿费,那当然自行解决算了。”此类保险应非常细致,可以让医院决定买不买,买高还是买低。
他还提出,但凡有商业保险参与,就可能出现投保容易理赔难,所以签订保单时一定要慎重考核。
厅长说
第三方调解可调节医患矛盾节省社会成本
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认为,第三方调解结合医疗责任险双管齐下,相信大多数“医闹”可以解决。以往患者不愿走法律途径而采取医闹形式,无非是对医学鉴定公正性存疑而打官司成本又太高。第三方调解可以成为医患矛盾的调节器、减压阀,社会稳定的过滤器。
廖新波说,第三方调解还能节约社会成本。根据山西经验,以医疗纠纷一个案子1万元诉讼成本计,人民调解可节省社会成本1000多万,加上医院花钱买平安和患者上访等,节省的社会成本将会更多。
不过,作为第三方的调解员必须具备高度的社会公信力。据悉,广东医调委的人民调解员多为退休医生、律师。廖新波说,山西则大部分是部队医院退休的医务人员,他下周将带队去山西等地取经。
廖新波说:“人民调解是为解决‘良性医闹’提供一条路,‘恶性医闹’只能通过法律途径来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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