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延边州出台政策,从2012年1月1日起,将慢性支气管炎、高血压、糖尿病等12个门诊慢性病病种和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血友病等10个门诊特殊疾病病种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逐步实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住院、门诊保障政策上的全覆盖,适度减轻居民门诊医疗负担。
据悉,《延边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实施办法》已经州人民政府13届4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2个门诊慢性病诊治病种为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脑血管意外后遗症、高血压、糖尿病、肺心病、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心脏病、冠心病、慢性病毒性肝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冠脉支架术后。10个门诊特殊疾病诊治病种为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精神分裂症、肺结核、血友病、白内障手术、体外冲击波治疗、动静脉人工内瘘成形术、痔疮手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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