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痔疮手术作为特殊门诊2012年起也纳入延边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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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日,吉林省延边州通过了《延边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实施办法》,自2012年从2012年1月1日起,将慢性支气管炎、高血压、糖尿病等12个门诊慢性病病种和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血友病等10个门诊特殊疾病病种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适度减轻居民门诊医疗负担。

  据了解,门诊慢性病限定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定点专科医院治疗,采取按人头付费和单病种年限额相结合的支付方式,一个参保年度内只计算一次起付线。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起付标准为200元。定点专科医院中的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为2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400元。在起付标准以上、门诊慢性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按比例报销,门诊统筹基金支付50%。患有两种或两种以上门诊慢性病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年支付限额,在此基础上每人每年支付限额增加200元。

  门诊慢性病患者住院期间不能同时享受门诊医疗待遇,核算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时,门诊医疗费用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门诊特殊疾病医疗待遇按住院标准执行,一个参保年度内只计算一次起付线,起付标准按照就诊医院级别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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