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统筹,是指对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农合基金的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达到一定起付标准、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含院前急救医疗费用,下同),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或新农合基金(以下简称“医保基金”)按规定、按一定比例进行报销补偿的制度。
一般情况下,门诊统筹可以报销如下费用:
1、治疗费:肌肉注射、静脉注射、小儿头皮静脉注射、灌肠、换药、小型清创缝合、针灸、火罐;
2、医技检查费:B超、心电图、X线、化验等常规检查费;
3、材料费:(限一次性输液器、注射器);
4、药品费:新农合药品目录内药品。
近日,甘肃省卫生厅印发了《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指导意见》,确定在2012年全省推行新农合省级补偿统筹管理,对全省范围内规范统筹补偿模式、严格基金补偿范围、规范基金管理、调整统筹补偿方案、开展支付方式改革、加强新农合服务监管、完善转诊和结算办法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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