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附加"康宝”综合住院医疗、全家保综合住院医疗利益保障险计划:
综合住院医疗利益保障
为使您可以享有多重保障,当投保任何终身寿险计划,储蓄寿险计划或意外综合保障计划后,均可选择投保下列不同的附加利益保障,附加在保险合同上,使您更加后顾无忧,倍感安心。
被保险人因疾病或受伤事故所导致的「住院事故」(经驻院医生诊断必须住院接受治疗),可获以下的赔偿,即时舒缓经济困难。该保障于签发后30天生效。
1.每日住院现金利益给付――被保险人可获赔付「保险合同概要」上所载的「每日住院现金利益给付」,自住院之日起至出院日止之间必须住院时间最高以一百八十天为限。
2.住院医疗赔偿利益给付――若发生「住院事故」,因是次「住院事故」而直接及必须支付的医疗费用,在扣除被保险人所参加的社会医疗保险,及被保险人的工作单位所赔付的金额后(如适用者),「本公司」将赔付被保险人其余应缴付金额的百分之七十。但每一「住院事故」以不超过「保险合同概要」上所载的「住院医疗赔偿利益给付」为限。
若经医生证明,被保险人因同一「住院事故」或因此引发的并发症,而需再次住院接受治疗,如前次住院与今次住院相隔时间在一百八十天内,将视为同一「住院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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