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女士在小区内散步,看到一只小狗很可爱,上前去逗小狗玩,谁知被狗咬伤左小腿。她立即到湖南省疾病控制中心门诊部就诊,注射了狂犬疫苗、狂犬免疫球蛋白,实际发生医疗费用共计1439元。
6年前,赵女士为自己购买了意外医疗险,这次获得保险赔款449元。赵女士非常想知道:
1、意外医疗险的赔偿原则是什么?
2、为什么不能全额赔偿医疗费?
意外伤害的定义是什么?我国现行保险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赵女士的保险合同(以下简称该保单)所载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以下简称意外医疗险)条款约定:意外伤害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赵女士不慎被狗咬伤的事实符合上述定义。
该保单所载意外医疗险条款明确列明了13种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的情形,却没有约定被动物咬伤不予赔偿。因此,根据我国《保险法》相关规定,被狗咬伤属于意外医疗险的赔偿范围。
该保单所载意外医疗险条款约定,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进行治疗,保险公司就其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实际支出的、符合签发保险单分支机构所在地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合理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100元部分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由此可见,意外医疗险的赔偿原则包括:治疗时间、用药范围,以及计算公式等内容。
1、治疗时间
治疗时间是从2007年11月20日——赵女士被小狗咬伤的当天起至180天内,超出180天的治疗费用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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