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这是因为医疗费用的单据是不能重复报销的。由于本市社会保障水平较高,因此本市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水平基本已经能够满足参保者的需求,所以在京农民工无需重复参保、另外在老家参加新农合。
□参保提醒
未领卡者可凭证明报销
《通知》实施后,用人单位需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或“网上申报系统”,为参保农民工办理定点医疗机构变更手续。变更后,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将为用人单位统一打印《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领卡证明》。
用人单位向区县社保经办机构提交外埠农业户籍职工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符合条件要求的照片及信息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即可为农民工办理社保卡,实现“持卡就医,实时结算”。
本市人社部门为农民工制卡约需要两三个月。但实际上从4月起,农民工在未领取社会保障卡期间,也可看病报销。
届时,农民工可持《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领卡证明》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垫付,领取社保卡后,再由用人单位携带其社保卡、医疗费单据、处方到区县医保中心进行手工报销。
外埠本市农民工手续不同
作为办卡的前期手续,农民工发生信息变更的,用人单位可于4月5日之后通过网上申报或者企业版报盘方式完成。其中农民工参保信息需补充变更的,由用人单位申报。而缴费标准调整后,农民工需增加、变更定点医疗机构的,应按照《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由用人单位负责申报。
对于外埠农民工,用人单位完成信息变更后,需向参保地社保经(代)办机构提交农民工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符合二代身份证要求的照片一张,以及《北京市社保个人信息登记表》一份,并按规定粘贴,以满足制卡信息采集要求。社保经(代)办机构审验合格后,先为用人单位打印《新发与补(换)社会保障卡领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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