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本市在职职工的门诊、住院治疗费用经过医保报销后,将可通过职工互助保障计划再次报销,每年最高可累计报销10万余元。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预计此项举措可惠及全市360万在职职工。
据了解,职工互助保障计划主要是在职工基本的医疗保险之外,通过保险再给职工提供一份保障,以缓解患病、意外等给职工带来的医疗负担及企事业的经济压力。目前本市已推出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住院医疗互助、意外伤害互助、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等多个种类的保障计划,参与互助保障计划的职工,一般只需要缴纳十几元或数十元的费用,患病后即可在保障期内获得万元到数万元不等的互助保障金。本市职工互助保障计划今年推出新的医疗险种,参加的职工看病费用经医保报销后,可通过所在单位工会申请“二次报销”。
受益人群
市总工会今年推出《在职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凡参加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所在单位向市总工会上交工会经费,并由市总工会管理的工会会员均可以参加、享受该计划。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职工,可以通过集体参保来享受该计划。据介绍,经初步测算,全市范围内可享受该优惠政策的职工将近360万人。
报销比例
依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对于门诊治疗、住院治疗的“自付一”费用可获医疗补助。从起付线至封顶线部分,给予报销20%;封顶线以上部分,按40%-80%给予报销。目前,门诊医疗起付线1800元,住院医疗起付线1300元,二次以上住院的起付线为650元。如职工李先生今年看病花了5万元,那么经过医保报销后,剩下的钱可以再次通过职工互助保障计划报销一部分。
报销程序
参加保障计划的职工向所在单位申请,由市总工会互助保障办事处协同市社保中心进行审核批准即可,报销金额直接打入职工的京卡·互助服务卡中,各项累计报销最高额每年10065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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