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他带着对《办法(修订稿)》的11条建议到深圳法制办当面提交。吉峰说:“除了对深户强制性规定要参加综合医疗保险外,其他对非深户户籍,用人单位可以自由选择,用人单位出于降低成本的角度,必然选择缴费最少的类型。但在三种形式中,能真正起到基本医疗保障作用的只有综合式医疗保险这一种。”
吉峰说,《办法(修订稿)》还明确,“政府建立公务员医疗补助制度”,进一步强化和保障了公务员群体的医疗需要,公务员群体已经得到最高等级的保障,再单独附加特供保险条款,容易形成社会不公。
更让外来打工者担忧的是,他们在深圳购买了绑定式医保,根本无法累积到25年的缴费年限,也就不可能享受退休后不缴费也能享受医疗保障的待遇。
外来务工人员在联名信中写道:“就算现在开始强制办理综合医保,我们当中有一批人已经三四十岁,缴至15年已经很难了,25年更是艰难,就算是退休后补缴,按照"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1.5%"的标准,到时即便入户也不会有钱补缴,这意味着老了也无法享受深圳的医保。”
信中说,传统意义上的农民工进城打工,年老后可以回到农村依靠土地养老,但我们有很多工友,土地或以流转的方式被征收,80后、90后农民工多是职业学校毕业,户口已经转出农村,即使再挂到农村,也得不到土地。
但也有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认为,全国很多城市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医保制度都没有建立,深圳是制度设计较好的城市,试图覆盖户籍和非户籍人口。深圳有大量劳动密集型产业存在,企业利润率不会太高,如果强制企业为外来务工人员参加综合保险,可能会带来企业成本高企等问题。一些民生制度设计,考虑到公平和效率时,不能脱离经济发展的现状,也要考虑其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
深圳社保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此前表示,深圳市法制办正在整理收到的意见,对于其中合理的诉求,也会考虑作相应修改。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