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医保待遇未降低
采访中记者获悉,为配合改革,市社保局对住院医疗保险和农民工医疗保险的绑定社康所支付的门诊统筹资金的标准,由6元提高至8元,增幅为33.3%,也完全弥补了因取消药品加成而导致医疗机构收入的减少,保障参保人的待遇不受影响。对此,取消药品加成和统一收取一般诊疗费后,医疗保险参保人的待遇没有降低,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给定点医疗机构的标准略有提高。(来源:深圳新闻网-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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