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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理应对伤残八级以上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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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买了意外人身伤害险出现交通事故,造成八级伤残,找保险公司理赔却被拒”,昨天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报道称,目前很多保险公司都把中国人民银行1998年制定的理赔标准作为拒赔理由,不对八、九、十级伤残理赔已成普遍现象。此外,保险公司几乎对50%的败诉案件想尽办法拖延赔付。

  三年前就该拿到手的一笔保险赔偿金,三年后王玉清在两级法院的支持下才拿到。央视记者发现,保险公司穷尽一切法律手段虽然最后输了官司,但阻吓消费者索赔的作用却非常明显。目睹了王玉清打官司的经过以后,他身边的同事在出了保险之后全都主动放弃了索赔。

  齐齐哈尔市中院民四庭庭长袁爱民称,近年来九成以上的案件都是保险公司败诉,保险公司对几乎50%的败诉案件都不会立即执行。

  专家:保险公司应担责

  专家指出,目前所执行的各种国家标准伤残情形都是按照十级分类法,其中八、九、十级伤残是轻微伤残,也是最常见的伤残。换句话说,也是保险公司可能面对的数量最多的人身意外伤害情形。

  王玉清被拒赔案并不是个别现象,央视记者对多家经营人身意外伤害险的保险公司进行调查发现,这些保险公司都把中国人民银行1998年制定的理赔标准作为拒赔理由,不对八、九、十级伤残理赔已成普遍现象。保险业内专家指出,保险本来就应该成为分散社会风险的重要途径,保险公司在追逐利润之外,理应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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