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下称新医改方案),对商业健康保险作用最终做出了较大的修改,进行了积极的表述,方案从三个层面确定商业健康险的服务领域,对此,保险业界回应称商业健康保险迎来发展的良机。
“新医改方案提出了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三项基本原则。其中第三条原则是: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日前,北大经济学院副院长兼风险管理与保险学系主任、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孙祁祥接受了记者采访,她表示,方案在强调强化政府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的责任,维护其公益性、公平、公正的同时,也要求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提高医疗卫生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国际经验表明,作为市场经济体制中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商业保险可以在上述几个方面扮演重要的角色,发挥积极的作用。”
作为参与北京大学医改方案课题组的成员之一,孙祁祥曾在多个场合提出,为实现医疗保障的全民覆盖,应采取“三支柱”的医疗保障制度框架,即公共医疗保险、社会医疗救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此,在医改的实施路径上,她强调,一是深化现有制度本身的改革,提高制度运行效率;二是扩大覆盖面,实现全民医疗保障;三是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满足民众多层次的保障需求。
记者从保监会了解到,截至2008年年底,我国健康险业务达585.5亿元,同比增长52.4%,占人身险业务总量的7.8%。监管部门称,健康险已逐渐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医疗卫生系统的重要筹资渠道和外部管理手段。
而据卫生部今年2月统计的数字,2007年,全国卫生总费用达11289.5亿元,人均卫生费用854.4元,卫生总费用占GDP的4.52%。预计2008年卫生总费用将达到12218亿元,人均卫生费用915元。
比较两组数字,可以看出目前健康险发展还远不能满足作为医疗保障重要补充的需要,在未来的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中,商业健康保险要担当起重要的角色,对整个行业都是一个艰巨的任务。商业健康保险应如何作为,才能应对“新医改”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记者:您如何看待健康保险发展在医疗保障制度建设中的作用?
孙祁祥:新医改方案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应不同需要的健康保险产品,满足多样化的健康需求。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疗保障之外的需求。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积极提倡以政府购买医疗保障服务的方式,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这对健康保险发展和服务能力都提出了新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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