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湛江市、广州番禺区等地积极探索将商业保险机构引入医保管理服务,打造出“湛江模式”、“番禺模式”之后,广州也将鼓励商业保险参与补充医疗保险!
试水商业保险引入医保
那么,广州引入商业保险参与补充医疗保险后,将选择“湛江模式”还是“番禺模式”?目前还未得到相关部门的说法,不过,据透露,广州三年医改已取得很大成就,广州出台政策缓解看病难、看病贵困境,而下一步的方向将针对大病开展“既要普惠,又要特惠”。
据相关媒体报道,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全体会议审议的《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指导意见》将于8月底正式对外发布。该《意见》提出支持各城市使用基本医保基金或基金结余购买商业保险,作为大病补充保险;同时规定,其报销比例不低于50%。若该《意见》正式出台,将是在政府主导下,商业保险公司经办社会医保运作模式首次在全国推广。
记者了解到,《广东省深化城乡医疗保障体制改革方案》(粤府办〔2012〕19号文)中也明确提出,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鼓励商业保险参与补充医疗保险。该《方案》中指出,将鼓励商业保险公司经办大额医疗补助等补充医疗保险,解决参保人基本医疗保险起付线以上、国家规定的最高支付限额以内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等医疗费用。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应不同需要的健康保险产品,发展非营利性健康保险,简化理赔手续,满足群众多样化的健康需求。
实际上,广东此前已试水了商业保险引入医保中的工作:湛江市引入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大额医疗保险,医保部门与保险公司联合开展政策咨询、医院监管、结算支付等工作,形成了“湛江模式”;广州市番禺区通过政府出资购买服务,委托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实行“征、管、用”分离、基金封闭运行的“番禺模式”。不过,目前广州只有番禺区将商业保险参与补充医疗保险。
市人社局副局长郑玉华昨日向记者介绍,广州也正在积极引入商业保险,但目前主要是进行相关调研工作,近期不会出台相关政策。据称,引入商业保险是为了保障居民的大病报销,目前医保重点保障的是门诊、住院的费用,大病报销成为软肋,广州参保人需要在大病报销中引入商业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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