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医改以来,弱势群体在医疗保障中的“缺位”逐步得到弥补。继在全国率先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职工参保问题后,广州又采取财政借资、政府资助、设立社会医疗救助金等办法,妥善解决好困难企业职工、社会申办退休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收入困难家庭人员、重度残疾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收容的政府供养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问题。同时设法支持鼓励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学生、灵活就业人员和异地务工人员参保。截至2012年7月,广州市参加社会医疗保险人数已达736.59万人。
医保体系“既保大病、又保小病”
居住在黄村的刘杏华,4年前母亲的尿毒症让她一夜之间白了头。每天高昂的治疗费及病床费,让靠打散工赚钱的这家人,看到医院的账单时傻了眼。随着母亲的病症产生并发症,每个月的治疗费用达到了30万元!
然而,当刘杏华鼓起勇气走向医院缴费窗口时,医院的工作人员告诉她,由于她的母亲参加了城镇职工医保,除了每年3万元的自付医疗费用外,剩下的几十万元医疗费由医保基金来埋单。
对于刘杏华一家而言,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制度不仅救了母亲的病,还挽救了一个其乐融融的家。
除了利用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制度保障参保人员对重大疾病的基本医疗需求外,广州市还实施了《关于印发〈广州市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所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的在职人员,可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以自愿为原则参加补充医疗保险,使参保人住院及门诊特定项目医疗费用个人负担减轻了40%以上。同时,对于退休人员而言,还可免费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待遇,最大程度地减少了此前被巨额医疗费拦在医院门外的焦急面孔。
在广州,最懂街坊的是社区医院。广州市越秀区珠光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陈科提到,许多老街坊更相信社区医院,因为许多社区医院已经为街坊们建立起个性档案,“看一个感冒要在大医院上上下下全跑遍的历史已经过去了”,而现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底”功能显现。广州优先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单位,并提高医保统筹基金对其支付标准;实行特设指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特定病种和项目;大幅度增加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定额结算标准,促其扩大医疗服务范围。
此外,广州将基本药物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物报销目录,基本药物报销比例在原支付规定的基础上再提高10%,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一般诊疗费按广州市基本医保相应支付规定以高于70%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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