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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享受晚育津贴和保险报销须知的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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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大部分北漂们选择在北京奋斗、成家、生孩子,北漂的不易众所周知,那么北漂们一定要多了解北京的晚育津贴和报销相关事项,好让自己生育报销顺利解决,从而为家庭减轻负担。

  社会保险支付管理部负责接受参保单位生育津贴及变更、晚育讲理津贴的申报工作。为保障参保单位申报时材料弃权,一次办结,特告知申报手续如下:

  一、申报时间:每月5-25日

  二、生育津贴

  (一)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发生生育,申领生育津贴,晚育奖励津贴

  申报材料:

  (1)《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2)《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医学诊断证明书》(复印件)

  (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6)若为外埠职工,还应出示《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无《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的,应提供《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生育保险专用》》(原件及复印件);

  (二)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发生引、流产,申领生育津贴

  申报材料:

  (1)《医学诊断证明》(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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