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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补充医疗险:揭开"小保单"背后的"大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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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作为“三险一金”中的“一险”—“基本医疗保险”为很多在职和退休员工所熟知,但很多人对其如何正确、充分使用知之甚少。

  报销时需要提交哪些单据?

  补充医疗保险的投保人在办理给付手续时,应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交必要的证明和材料。

  1、门诊起付线以下:理赔申请书、医保手册首页复印件、门诊收费收据、医保用药处方、计价单、各项检查、治疗费明细。

  2、住院:理赔申请书、诊断证明、医保手册首页复印件、住院费用清单及住院费用明细清单、住院费用小收据。

  参保人员应留意报销时间

  参保人员就医后,应在什么时间办理报销手续?如果参保人员的门诊费用累计达到了规定标准(职工为2000元,退休人员为1300元)后,就可以把有关医疗单据交到所在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汇总后,于每月1日至20日向区县医保中心申报。当年12月15日前发生的医疗费用,用人单位要在12月20日前完成汇总申报;12月31日前发生的费用要在下一年1月20日前完成汇总申报。

  参保人员要特别注意的是,一定要按时办理报销手续。因为按照规定,逾期未办理报销手续的,则不能报销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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