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的困难还是后两者,也就是高额的保险费和违背了传统的观念。我国一直有“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长期护理保险一时间难以让很多人接受。大多数老人受传统思想的影响,不愿意接受外来人员的护理或者到专门的护理机构接受护理服务。他们更希望晚年和自己的子女或者其他亲人住在一起,并接受他们的照料。所以即使提供长期护理保险的产品,他们也可能不会购买。与此同时,作为子女,也担心将老人送到护理机构会被人们看作不孝敬,而更多的人也觉得把老人送到自己照顾不到的护理机构或养老院,在心理上会愧疚。实际上,老人在护理机构待的时间越长,受到的护理越全面也更专业,而且护理机构一般接收很多需要护理的人,还会安排合适的活动,老人们的身心将得到更好的放松。
以公共长期护理保险为主导,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为补充的模式应该成为我国长期护理保险未来的发展方向。由于老年人发病率相对较高,商业长期护理保险费率相应较高,许多人不愿意或者没有能力购买这种保险,或者由于投保人对商业长期护理保险需求量的波动可能会引起保费的大幅上涨,购买保险将会给投保人带来额外的经济压力。而且,长期护理保险作为商业保险的一部分,不能由于先前预算的约束而降低服务的标准,因而当支大于收时,惟一的解决方法就是提高保费获得额外的资金援助。按照我国目前经济发展状况,以商业保险为主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的方式显然是不合时宜的。我国长期护理保险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大力支持。在法律法规方面,需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颁布长期护理保险的相关法案,以规范长期护理保险的市场运作;在社会效应方面,政府可以通过合理的行政力量推进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的合作来建立利益共享机制。笔者认为,在个人养老保险总账户下设立“护理保险”分账户,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负担的方式应该会成为我国长期护理保险未来的发展方向。当前的养老保险制度,按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为每个职工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全部记人个人账户。对于长期护理保险,国家可以通过增加个人和企业缴费的百分点,专门存入“个人护理保险金”账户,缴费的金额和年限可以与相应的养老保险一致。这样既不会影响养老保险的待遇,又给护理保险留出了空间。国家应给予每个个人账户适当的补助,并且在每个保户到达规定年龄时启动这笔资金,专款专用,便于管理。
以上是笔者对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发展前景的一些分析和看法。最后,需要强调的是,在我国长期护理保险的潜在需求难以转化为实际需求的情况下,政府的作用则是至关重要的。政府应该扮演好引导者、调控者和监督者的角色。
为了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为人们提供更多的福利保障,发达国家先后推出了长期护理保险的各种实施政策。而我国在这方面仍然处于萌芽的初级阶段。近年来,全国以及各地的政协委员不断呼吁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长期护理保险开始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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