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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配置意外+住院补贴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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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如果拥有一份合适的健康险,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为个人和家庭保驾护航。可以说,健康险为人们撑起了一把足以遮风挡雨的保护伞。
 
  重疾险的“赔”与“不赔”
 
  2010年5月,30岁的小王向某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保险期终身。
 
  投保书所附“健康告知”页中“您是否曾患有下列疾病或因下列疾病而接受检查或治疗?”一栏内,列有各类疾病的详细询问表,其中第七条载明“……肝炎、肝炎病毒携带者……”小王在所有的疾病选项后面均手工勾选了“否”。投保后,他每年缴纳保险费3000多元。
 
  2013年10月11日,小王感觉身体不适就医,被确诊为原发性肝癌。住院10天后,小王病情严重恶化,不久后就去世了。
 
  料理完儿子后事,小王的父亲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发出《理赔决定通知书》拒绝支付。原来保险公司查出,小王2000年曾因患肝炎入院治疗2个多月,便认为小王在投保时故意隐瞒了曾患过肝炎的事实,遂解除保险合同,并作出不予理赔的决定。
 
  事后,双方为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小王的父亲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认为,虽然投保人小王在投保时隐瞒了曾患肝炎的事实,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但根据我国保险法相关规定,该合同自成立之日起已超过两年,被告保险公司合同解除权已消灭,应当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遂依法作出保险公司按合同赔付的判决,原、被告双方表示服从判决。
 
  在本案例中,虽然投保人拿到了赔偿金,但也要看到,投保人在投保时要如实告知既往病史和自身健康状况,以免在理赔时遇到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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