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收入城镇居民均应参加医保
对于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处长唐恒毅来说,《社会保险法》最让他感到欣慰的是,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的参保率会因此得到极大提高。
他说,《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共同构成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各类用人单位和职工,城乡的各类居民都覆盖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范围之内,实现医疗保险全民覆盖。其中,明确用人单位和职工必须强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以外的未成年人、大中专学校学生、老年人等非从业城镇或农村居民,则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充分考虑各类人群的医疗保障权益,确保公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机会公平、权利平等。目前,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和新农合医保参保率都达到95%以上,但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的参保率却比较低。
为什么城里人还没有农村人的参保积极性高呢?唐恒毅分析:新农合组织征缴方式比较好,征缴不像城镇居民医保针对每个人去参保,而是规定了以家庭为单位参保。再说,在农村没有其他的基本医保制度覆盖,所以农牧民的选择性也比较单一和直接,加之由村委会统一组织实施,比较好管理。相反,在城市中有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两项基本医保制度,如果以家庭为单位参保,有的家庭成员已参加城镇职工医保,以家庭组织参保不合适。此外,也没有妥善的办法以社区或者街道的方式统一征缴费用。诸多因素导致了城镇居民参保率低的现状。
唐恒毅呼吁那些尚未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人员,应抓紧时间参保,因为有了法律的保障,城镇居民医保将为居民带来诸多实惠,不要到用到的时候才后悔未及时参保。
丢了工作丢不了基本医保待遇
“《社会保险法》对失业保险方面也有一项突破性的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而且,失业人员不用自己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这笔费用将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处副处长吕涛开门见山地说。
他介绍说,在《社会保险法》实施之前,职工在失业期间由于无法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仅能申领医疗补助金。但因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资金非常有限,失业人员承担医疗费用的能力较弱,难以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医疗需要。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拿出一部分资金给予失业人员必要的医疗补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失业人员的经济负担。
工伤无人管社保基金先行支付
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处处长南新江介绍,《社会保险法》增加了社保基金支付的标准,现行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和“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改为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此外,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这一切规定都是为了进一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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