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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养老保险津贴新增病残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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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基础养老金不再以地域为界限,各省市有各自的标准,全国统筹将取而代之;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病残津贴帮助渡过难关;城市里所有工作单位的居民都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医保。

  但是,现实生活中存在很多用人单位不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情况,对此《社会保险法》也有明确,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追偿。同时,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生育津贴的发放基数会有变化

  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生育保险处处长何静说,《社会保险法》实行后,乌市生育津贴的发放基数会有变化,以前参保人员享受生育津贴标准是按照女职工生育前一个月的缴费基数来计发,而《社保法》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规定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这意味着从7月1日起乌市参保女职工生育津贴将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来计发,目前此方面支付系统的调试准备工作已做完。这也表明7月1日是一个节点,前生育的女职工按原标准发放,之后生育的将按新标准发放。

  最后,她还强调:《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职工必须强制参加生育保险,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需缴纳生育保险费。通过建立生育保险统筹基金,为符合生育条件的职工和配偶提供生育保险的保障,这是每个单位应尽的义务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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