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在广州此前已实施的《广州市医疗救助试行办法》、《广州市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行办法》、《广州市资助困难人员参加社会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等三大政策的基础上,一旦正式实施商业保险医疗救助,身患重大疾病的困难群众有望每年每人最高获33万元医疗救助。
其计算办法大致如下:申请广州市民基本医疗救助,最高额14万元/年;申请商业保险医疗救助,最高额15万元/年;申请慈善医疗救助,最高标准每人3万元/年;申领临时医疗救助,最高标准每人1万元/年。
据市民政局此前公示材料,2013年上半年广州市为困难群众实施医疗救助超过15万人次,为医疗救助费用埋单达7400万元。
纳入商险医疗救助对象
1.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2.本市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3.本市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政府供养人员;
4.本市持证重度残疾人;
5.在本市大中专院校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困难学生;6.符合《广州市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行办法》救助条件的其他人员;7.本市持证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
8.本市困难职工家庭成员;
9.本市困难计划生育特别扶助人员;
10.经批准的特殊困难人员。(文章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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