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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需做诚实人 切莫心存侥幸把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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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随着越来越多市民的保险意识增强了,投保人数也增多,但相对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的问题、诉诸法律的案件数量也随之增多了。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这样的情况出现呢?为什么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之间无法协商沟通解决问题,而非要对簿公堂呢?下面有请专业人士为你一一剖析讲解个中的问题所在吧。

  如实告知与不可抗辩

  不可抗辩条款(Incontestable Clause)是国际寿险行业中的一项惯例。通俗地说,保险合同生效之日一段时间内,通常为2年,也就是投保人按合同缴纳保费满2年后,保险公司不能以投保人未如实告知而进行抗辩,或者行使解约权。

  但我国的保险法中并没有该项规定。"如果中国的保险法中有这个规定,保险公司就不能对李光辉拒赔!"李光辉案代理律师张宏雷这样对记者说。

  今年早些时候,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和新浪网发布的调查结果显示,52.9%的受访者感觉保险理赔非常困难。而解放日报和复旦大学保险研究所发布的调查结果中指出,对于保险公司的理赔服务环节,有过理赔经验的被调查者中,只有21.34%的人表示满意。

  试想,如果引入不可抗辩条款,现行的"宽进严出"做法将变为"严进宽出",争议的时间点将从理赔阶段前移到核保阶段或是合同签订后的前两年间。这样做的好处在于,可以有助于消除投保人"理赔难"的感觉,也可以督促保险公司进行事先的风险控制,杜绝一部分片面追求高保费的做法。

  但这并不代表免除了投保人如实告知的义务,只是保护了长期缴纳保费者的利益。

       第一,缴费两年内,带病投保者要求理赔,保险公司仍然具有解约权。

       第二,在合同签订的最初两年内,保险公司仍然有权对被保险人的情况进行核实,一旦发现问题,也可以使用解约权。
因此,对于那些已经患病,并希望通过购买保险立刻得到赔付的恶意诈骗者而言,该条例是不会予以保护的。

  接受记者采访的多位相关业内人士都表示,不可抗辩条款是中国寿险行业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是现在执行还有许多客观条件不成熟。

  张宏雷律师认为目前中国百姓的保险意识不强,投保人的道德风险高,目前带病投保的例子非常多,如果再引入不可抗辩条款,则保险公司所要承受的风险就太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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