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认为友邦应在保单上做具体解释
吕小姐认为,如果是保单上使用的词汇存在歧义,友邦保险有责任在保单上对该词做出具体的解释,而不是到了理赔的时候“抠字眼”。友邦保险认为“妊娠”的解释是清楚和一贯的,“从来没有人因为宫外孕获赔过”。
前天下午,吕小姐说,目前友邦保险人身意外险部经理余之舟去上海开会时,把她的案卷和诉求带到上海友邦总部,会在下周一给她答复。吕小姐表示,她已将保单和医疗凭证交给律师,“如果友邦保险最终决定不予理赔,我会考虑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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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保险将“宫外孕”调整为赔付之列
记者查阅了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和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部分医疗类保单。
中国人寿医疗补偿保险的免责条款中,使用的是“怀孕”一词。95519中国人寿客服对该词的解释是“正常妊娠”,宫外孕作为一种疾病,不在免责范围之内。
太平洋保险95500客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附加终身住院补贴保险条款》于2002年修改。新条款指出,被保险人由“宫外孕”导致的医疗费也在赔付之列。太平洋保险理赔部的工作人员解释,这一修改缘于在“宫外孕”理解上的分歧,所有的个人医疗险种都统一做出了这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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