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医疗健康险发生的变化之一:65岁以上老人的门诊、住院均可得到保障
近期,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改变已经给编辑蓝雅虹很大的冲击;同样严重的是,目前只有公费医疗而无社会医疗统筹保险的她若不到法定退休年龄就想“退休”,那么,公费医疗保障既已失去,社保又没有参加,年纪大了,大病小病的医疗费用也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她的很多朋友都有提早“退休”的打算。这种人群,恐怕是日益增长的大群体。
2005年以前,保险公司开发的医疗保险产品绝大多数是保障期限为一年的纯消费型商业医疗保险,投保者需要每年续保。交了保险金,如果一年内没生病、住院,就不获赔付,好多老百姓因此会觉得这些钱就算白交了,不划算。
对于四五十岁的中年人来说,医疗费用的支出随着年龄增长而逐年猛涨,高额的医疗费用已经成为很多老百姓的心头大患,在很大程度上对家庭的财务收支平衡造成了冲击。
【过去】
传统消费型医疗险的主要优点就在于,投保人可根据自身情况,灵活选择投保年份,有较高的财务自由度。但这类产品在承保、续保等方面,却对投保人有诸多规定:
★对于年龄超过40岁的投保人,相比更为年轻者的体检标准会更为严格,而对于超过50岁的投保人几乎都要求参加体检,体检项目也会更多;
★在年轻时由于身体健康几乎都可以续保,并且有些公司还会对连续几年没有发生理赔的客户实行续保保费优惠,但对中老年人、尤其对于多次发病并有理赔记录者,保险公司要么拒绝续保,要么会增加保费;
★大多数保险公司规定的最大续保年龄都为60岁或65岁,65岁以后就不再享有医疗保障。
因此,从家庭理财角度来看,这类商业医疗保险由于缺乏跨年度的统一规划,在控制整体保费支出方面具有较高风险,不利于长期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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