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大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业务。
我国政府在推进这项事业的过程中承担着特别重要的任务,政府应该在医疗卫生秩序、保险市场秩序、税收政策、企业的分配制度等方面制定科学合理的政策加以引导,促进健康保险行业的发展。
在财税支持政策上,创新商业健康保险发展的税收支持政策,可以采取免征商业健康保险业务的营业税和所得税的做法,并通过税收优惠引导、鼓励消费者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充分发挥其在健康保险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在行业发展上,制订相关健康保险的行业规范,如《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等,明确商业健康险的经营范围,规定从业人员资格和市场准人标准,制定相关的技术标准与风险管理标准以及协调配合机制,争取将更多政策支持的内容以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
在市场秩序上,应规范协调机制。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台商业保险的协调管理制度,建立保险公司与医院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合作机制。
同时,政府应根据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确定补充医疗保险的项目及保障范围,并制定企业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的条件及相应的税收优惠,要求符合条件的企业一定要为职工建立补充保险。
2.积极探索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模式。
从国际市场来看,商业健康保险经营的专业化程度较高,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形成了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商业健康保险在国民经济和社会保障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在健康保险发达的国家,无论是专业健康保险公司,还是综合性保险公司,对健康保险都实行了专业化的经营和管理,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管理式医疗等一系列探索和创新。健康保险在经营风险、精算基础和服务管理方面都具有与寿险不同的特殊性,这些要求其从寿险中分离出来,走专业化道路。
同时,我国健康保险发展存在的一些问题,既有宏观配套政策支持不够,经营环境有待改善等外部原因,也有保险公司自身的内部原因。要改变这种局面,实现健康保险的跨越式发展,必须要走专业化道路。但是应该明确的是,专业化并不是仅仅成立单独的健康险公司或者健康保险部门,更应该是走管理和技术专业化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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