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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医疗责任险有望年内推出 险企谨慎涉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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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般讲,有风险就有保障需求,就是保险公司的商机所在。“面对医疗责任险,保险公司一直很谨慎。”近日,深圳保监局财产险处处长范君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
  据了解,现行的医责险投保人是医院,保费由医疗机构支付,公立医院保费纳入财政预算范围,非公立性医疗机构保费自付。医责险的责任范围:主要是作为被保险人的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因医疗过失(亦有部分公司规定为医疗事故)造成患者的人身损害,以及被保险人因医疗过失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费用等。市场现行的医责险由各家保险公司自行研发,责任限额大多在50万~500万之间,保险费率约为2%~10%。被保险人床位及医护人员数量、医疗机构经营管理水平等是保险公司确定医疗责任险费率时的主要考虑因素。

  范君宁称,目前一些医责险成熟国家的经验,基本没有多大参考价值,我们必须立足本土国情研发医责险。

  保监局建议医院强制保险

  目前,正在参与新版医责险研讨的人保,以一切仍在商量、还未有明确方案为由,不愿意向媒体透露产品研发详情。据悉,深圳保监局针对新版医责险提出了几条政策建议。

  范君宁介绍,新版责任险一方面责任保障范围希望尽可能地放宽,最大限度地解决医疗纠纷;另一方面应当在医责险的费率和赔偿机制设计中做到保险公司、医疗机构、医师和医疗纠纷调解机构之间的利益和风险共担,激励相容、防止医责险因各方的道德风险而沦为“提款机”和“兜底人”,形成可持续发展机制。

  深圳保监局建议,通过立法建立医责险强制保险制度,使投保范围尽可能大,最好全市各种医院和医疗机构及所有的医师都应强制性参保。允许医疗责任险保费在医院成本中列支,并给予保险公司经营该险种的相应税收优惠支持,增强保险公司承保积极性。建议参照校园方责任险的成功经验,在医疗机构参保时给予费用补贴。保监局还提出政府建立医责险专项止损基金的构想。

  范君宁表示,保监局、卫人委、维稳办、医院等各相关方面都很重视这项工作,希望今年年内能正式推出新版医疗责任险,切实为医患纠纷的解决建立一条完整畅通的日常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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