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是按照《决定》规定应当纳入社会医疗保险范围内的,但由于医改的尚未完善和困难企业的增加,也还是有相当一部分群体尤其是城镇贫困人口得不到基本的医疗保障。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计,截至2000年底,全国已有80%以上的地方建立了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职工人数达4200多万,约占城镇职工总数的22%,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估测,2001年的目标是90%以上的地市、8000万职工参加社会医疗保险。
最终目标是5年内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医疗保障制度,覆盖面达到80%,大约1.5亿职工可享受到社会医疗保障。这表明,在医改过程中,仍有部分职工处于“脱保”状态,到医改全部完成,新医疗保险制度实际上也仅保障了全国总人口的1/5左右,还有近10亿人被留在了医疗保险的大伞之外。这10亿人中即使只有1%成为商业保险机构的潜在客户群,市场也是相当可观的。
社会需求开拓了市场空间。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推行以来,城镇居民对商业健康保险的需求十分旺盛。目前一项针对我国居民对各类保险需要的调查报告显示,我国已有28.3%的城市居民将商业健康保险列为首选,其比例超过养老保险、人寿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000年11—12月份,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全国6个城市(哈尔滨、南京、郑州、武汉、西安、兰州)进行了“消费者与保险”的调查。结果表明,有36.7%的消费者已经购买了健康保险,有57.3%的被调查者认为在参加社会统筹医疗保险之外,还应该再购买一些商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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