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接连不断的灾难催生意外险的火热,然而相对于意外险的兴起,尽管健康成为越来越多人关注的话题,健康险却依然步履维艰。眼看着美国健康险的老前辈们在人身险中占据三分之一天下,国内健康险公司面对着行业专家们称之为“潜力巨大”的市场,却只能望洋兴叹。
中国保监会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国内四大专业健康保险公司总收入为966824.2万元,仅占人身险保费收入的0.92%,即使加上非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健康险保费,这一比例也只有8%。商业健康险占我国医疗卫生支出的比重还不足3%。不少业内人士指出,商业健康险发展缓慢,保险公司与医院、投保人之间的多重博弈是一大绊脚石。
公司VS投保人:谁说了算?
人保健康天津分公司副总、健康管理部负责人王万永向记者介绍道:“健康险公司与其他寿险公司的区别在于其不仅为客户提供一种保障,而且要参与到投保人的健康管理与疾病预防中去,即将预防医学与保险结合起来。这种理念最早来自于美国,据粗略估计,每投入在疾病预防上1块钱,可以节省8块钱的医疗费用和100块钱的急诊费用。”
健康干预手段看上去很美,然而能否真正起到作用,大幅降低投保人的医疗支出,却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投保人是否将“干预”进行到底。现代人的通病是以健康为代价换成功,工作压力很可能让投保人无暇顾及健康管理,另一方面投保人在投保后可能会产生对保险公司的依赖心理,从而放松对疾病的警惕。
不过,如果保险公司执行得力,在投保人的“软性约束”上下工夫,健康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被有效管理,从而将疾病控制在初级阶段。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更严峻的挑战是在理赔。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最常见的纠纷便是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就疾病的诊断标准、治疗手段产生分歧,导致双方对簿公堂,其中不乏一些保险公司设置一些苛刻条款以此拒赔。比如,同样是心脏病,对同一家保险公司来说,治疗手段不一样,理赔结果可能就完全不一样。尽管《健康保险管理办法》规定保险公司在健康保险产品条款中约定的疾病诊断标准应当符合通行的医学诊断标准,并考虑到医疗技术条件发展的趋势。不过,究竟什么是“通行的医学诊断标准”,如何考虑“医疗技术条件发展的趋势”,却依然是一团疑问。俗话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保险公司有时也很“委屈”:有些重大疾病如果采取最先进的诊断、治疗手段,成本是非常昂贵的,如果都这样理赔,就是赔本的买卖。
要想判断投保人所采取的医疗手段和药物究竟是否属于合理的范围之内,医院当然是最权威的第三方,但是如何保证医院的话语权具有公正性却也成为一个难题,夹在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的医院,要想保持公正性和权威性,不仅需要技术标准做硬性指导,更需要道德的软性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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