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健康保险在各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表现,无论是作为各国医改公共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还是作为保障体系中的市场化部分,健康保险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样,商业健康保险也是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取得了长足进步,覆盖面不断扩大,业务领域不断拓宽,地位与作用不断提升。
(一)健康保险业务稳步发展
2002年以来,健康保险的年均增长速度达到25%。2010年,全国近百家保险公司经营健康险业务,提供包括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护理保险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在内的健康保险产品2000多种,健康险保费收入677.5亿元。此外,商业保险还发挥行业优势,积极参与各类医疗保障经办管理,2010年,保险业参与新农合、新农合补充等医疗保障项目,覆盖1.8亿人,新增委托管理资金89.7亿元,保费收入70.6亿元,赔付与补偿2186.8万人次,赔付与补偿108.9亿元。行业涌现出了“江阴模式”、“洛阳模式”、“湛江模式”等经办服务的典型。
(二)健康服务领域不断拓展
保险业在开展健康保险业务的同时,积极探索健康管理服务,把健康保险与健康管理相结合,逐步由简单的费用报销和经济补偿,向疾病前、疾病中、疾病后的综合性健康保障方向发展,充分实现服务与风险控制的有机结合,拓展健康保险服务领域。平安健康与中华预防医学会合作,指导客户建立健康的生活方式,预防疾病发生发展,降低医疗费用,同时还逐步搭建包括医网、药网和信息网在内的“三网”健康保险服务平台,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健康保障服务。人保健康也在探索向客户提供以诊疗绿色通道、慢性病管理、家庭医生、异地转诊为核心的健康管理服务。昆仑健康保险公司着眼于提高被保险人健康状况,开展“治未病”健康管理工程,把健康保险与中医“治未病”结合起来。
(三)监管框架基本形成
保监会重视专业化监管制度建设,下发了《关于加快健康保险发展的指导意见》、《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和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业务、统计制度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基本形成健康保险专业化监管框架。针对《医改意见》对保险业的要求,2009年6月,保监会及时下发了《关于保险业深入贯彻医改意见积极参与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了保险业参与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建设的途径和具体任务,为健康保险发展和保险业参与国家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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