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金超支风险的防范
1.根据当地实际,确定统筹层次。要确切地掌握当地各县之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程度,只要能切实降低医疗费的支出,又能使当地的职工得到低水平的基本医疗,就符合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也减少了以地市为统筹单位“你有我有大家有”的超支风险了。
2.个人帐户与社会统筹基金要保持均衡。要了解职工医疗费连续3年的支出数,以及各种相关的数据。确保个人帐户与社会统筹保持在一定的平衡。在制定医改实施方案时,个人帐户与社会统筹的比例不应低于100:90,才能使门诊支出保持均衡,如果划入个人帐户的基金多了,引起个人帐户的基金沉淀;划入社会统筹的基金少了,就不足以维护统筹基金的支付。
3.多元化实施医改制度。为了防止困难企业给统筹基金带来的风险,可以设想分步实施医改,或采取两条腿走路的办法,即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与部分参照事业工改的企业先行一步,而那些有自己医疗机构的大中型企业则可待时机成熟后再实施。先在机关事业单位及部分企业实施医改,然后扩大到整个城镇职工,有利于统筹基金的运作,减少超支的风险。
4.机构的改革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必须同步进行,如医院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开展社区服务,减员增效等。同时,要制定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范围和标准,包括基本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根据以上三个标准来控制统筹基金的支付,使统筹基金超支风险减少到最低限度,达到收支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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