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费只赔1万元,
会否引发“故意加害”?
每辆车都收费,
交强险怎么还会亏损?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强险对医疗费用最高只赔1万元新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施行以来,公众质疑因医疗费赔偿标准过低,会导致“撞伤不如撞死”的道德风险。3月11日,针对全国政协委员、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汉宇的提案,中国保监会有关负责人现场约见,与李汉宇委员、北京昌平区法院办案人员等进行对话。
医疗费只赔1万元,
会否引发“故意加害”?
李汉宇:现在交强险规定总额是11.2万元,还被分成三块: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万元、医疗费用限额1万元、财产赔偿限额2000元。这种分项出现很多问题。非常突出的问题是,由于医疗费限额可谓杯水车薪,机动车一方可能做出“撞伤不如撞死”的逆向选择。近年来,类似“反复碾压”“故意加害”的个案时有发生,不能不让人反思保险制度设计的合理性。
董波(中国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副主任):交强险分项限额是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
张宗韬(中国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监管二处处长):实际上“撞伤不如撞死”并非是由交强险本身直接引起的,而是一些车主出于担心被受害者“一辈子纠缠”的心理造成的,世界各国都存在这一现象。如果出现“反复碾压”,事故的性质就完全发生变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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