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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医疗保险立法需要更公平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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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深圳市法制办在其网站上公布了《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修订稿)》,其中令人瞩目的修改是将参加综合医疗保险、具有深圳户籍、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退休后不用缴纳医疗保险费就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更改为在本市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根据退休时间的不同,要求医疗保险缴费在本市实际缴费满10年至15年。
  深圳是全国第一个法治政府试点城市,承诺政府立法工作要法治化,要集中草拟法规和规章,但深圳市法制办作为地方立法的起草部门,在事关深圳人福祉、事关公平正义的医疗保险立法时,却仍将部门立法公之于众并征求意见,这种模式恐怕与当时承诺建立法治城市的目标相距甚远。(来源:聚焦鹏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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