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地区通过将部分公共服务职能委托市场第三方、将具体的事务性工作委托给商业保险机构办理,一方面,使得政府部门集中精力办好政策制订、待遇调整、优化服务、监督指导等工作,实现了政府、市场资源互补,延伸了政府服务的手臂,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如湛江市加强与商业保险机构合作,弥补了
社保经办机构编制、人员、管理力量和服务条件的不足,通过统一的支付平台和直接结算机制,简化了参保群众的报销流程,居民普遍反映实施城乡居民医保后住院报销比例高、方便快捷。今年2月,湛江市李阿伯因患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在湛江市坡头卫生院住院13天,医疗总花费3188.6元(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2934.6元),医保基金直接与卫生院结算2494.41元,实际报销比例达到了78%,参保人出院时只支付了不到700元。另一方面,将基本医保的普惠性、可及性与商业保险的灵活性、可选择性结合起来,可以满足人们多层次的医保需求,进一步减轻参保人负担。如湛江市在推进城乡统筹中通过引入市场机制,大大增强了保障能力,群众得到更多实惠,将2011年的待遇水平与2008年对比,住院实际平均报销比例从38%提高到58%,人均报销费用从1406元提高到2242元,门诊特殊病种由7个增加到23个。同时,五保户、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住院费用手续零起付线,并增加10个百分点的报销比例,有效减轻困难人群负担。湛江市的庞先生从2009年开始患慢性肾衰竭(尿毒症),常年需要血液透析治疗,2011年参加湛江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后,一年缴费60元,医保基金报销其住院及门诊血液透析治疗费用共计7万多元(72378元)。
今年以来,广东省政府连续出台了《广东省深化城乡医疗保障体制改革方案》(省府办〔2012〕19号)和《广东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引入市场机制扩大试点工作方案》(省府办〔2012〕31号),今年把城乡居民医保引入市场机制试点扩大到汕头、肇庆、清远、云浮4市,建立一体化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推动完善统筹城乡居民的多层次医疗保险保障体系、综合服务体系、规范化监管体系以及商业保险机构进入和退出机制。2013年在总结完善试点情况的基础上将再进一步扩大试点。(来源:南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