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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我市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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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对于普通群众来说,医保之重,不言而喻。围绕建立体系完善、覆盖广泛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我省近年来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和尝试,以满足人们“病有所医”的需要。
  【聚焦】让困难企业职工加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是我省改善民生、妥善化解历史性难题的一大举措。全省各级党委政府通过利用企业破产财产、土地出让所得、财政补助、医疗保险基金结余调剂等手段,分层次、多渠道筹集资金,一些市还建立了将补助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长效机制。对经营特别困难的企业,则采取降低缴费比例、退休人员与所属企业脱钩单独参保等办法,缓解职工看病难。此外,各地还探索医疗保险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完善跨统筹地区、跨制度转移接续等办法,使覆盖范围逐步扩展到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社会退休人员、规模以上乡镇企业职工、农民工等,基本实现全覆盖。

  【点评】实施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建立稳定筹资机制,使困难企业职工也能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

  “边缘人群”全覆盖

  【故事】66岁的济宁市任城区许庄街道居民吴玉龙,与老伴住在一套小房子里,由于经济状况不理想,老两口平日的生活比较拮据。“去年,俺老两口加入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这一下可救了急!”吴老汉说。原来今年11月18日,吴玉龙突发脑梗塞,住进了济宁市任城区中医院,医疗费花了13163.5元,直接从医院窗口报销了12051.23元。“剩下的钱对俺已经没有太大压力,慢慢攒攒就能还上。”半卧在床上,吴玉龙对今后的日子充满信心。

  【聚焦】我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逐步扩面,让那些无单位的“边缘人群”也能享有基本医疗保障。2008年底,全省实现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提前一年达到国家要求标准,还将大学生、自由就业者等全部纳入,并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医疗费用负担等细节性问题做出了制度性安排,构建起“大医保”格局,为实现“2011年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达90%以上”目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各地突出社会医疗保险的公共产品特性,纷纷将各级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80元,并多次修改基本用药目录,逐步增加“门规病种”,扩大报销比例和范围,实现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提标、扩面”同步推进。

  截至今年10月,全省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达到826.3万人,比去年底增加238.3万人。其中,成年人参保239.2万人,中小学生儿童534.5万人,大学生52.6万人。

  【点评】扩大医疗保障制度的覆盖面,“人人享有医疗保障”,实现人民群众“病有所医”,充分体现社会公平。(来源:山东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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