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药补医”是当前亟须割除的毒瘤
陈竺(卫生部部长):当前医疗卫生领域最需要革除的机制弊病,就是“以药补医”,它推动了医药费用不合理上涨,造成了药品滥用,扭曲了医务人员行为,腐蚀了队伍。“以药补医”不革除,医改补再多的钱也堵不了这个黑洞。
深化医改以来,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过程中,很多地方积极探索重大体制机制改革,在降低医药费用方面推出一系列举措。比如,安徽芜湖市推进医药分开,四年间累计减轻群众药费负担1.6亿多元;陕西子长县加大政府补偿力度,打造群众满意的“平价医院”。2012年,在17个国家试点城市继续改革试点的基础上,还将在300个左右的县开展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力争2015年实现县级公立医院阶段性改革目标,并拓展深化城市公立医院改革。
深度解读
17个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
东北2个:辽宁鞍山、黑龙江七台河;
东部6个:北京、上海、江苏镇江、福建厦门、山东潍坊、广东深圳;
中部5个:安徽芜湖和马鞍山、河南洛阳、湖北鄂州、湖南株洲;
西部4个:贵州遵义、云南昆明、陕西宝鸡、青海西宁。
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首先要明确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公立医院是政府举办的、承担公益性医疗卫生服务的医疗机构,应把维护人民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公立医院改革的根本方向,就是要改变长期存在的逐利行为,使其回归公益性,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改革的总体目标、制度设计、政策措施,都要充分体现和突出公益取向。
2012年5月,北京市公立医院改革首次试设“药事服务费”,按医师职级不同分别收取42元到100元不等的费用,其中医保报销40元。在设立药事服务费的同时,医院药品加成、挂号费、诊疗费全部取消。
增政府投入。既然公立医院姓“公”,政府就要承担投入的责任。而目前政府直接投入一般只占公立医院总收入的6%—8%,仅靠这些投入,很难保证公立医院的正常运转。必须加大政府投入,增加对医院基本建设、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公共卫生业务经费、人员经费等的补助,为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提供保障。“十二五”医改规划明确规定,地方政府要调整支出结构,切实加大投入,中央财政予以一定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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