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省区县级公立医院将全面取消药品加成
近年来,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地区从药品购销、收支管理、支付制度以及加成政策等环节入手,探索了多种取消“以药补医”机制的具体做法。据卫生部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已有19个省市共600多家县级医院启动了综合改革试点。2012年将有浙江、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等5省区实现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全面取消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
破“以药补医”。这是深化公立医院改革的核心,也是降低医院医药费用的关键。当前,医院收入主要靠药品销售加成,药费高而医疗服务价格明显偏低。为改变这一状况,必须做到一“降”一“升”。“降”就是要在成本核算基础上,逐步取消药品加成,降低药品和大型设备检查价格;“升”就是要提高诊疗费、手术费、护理费等医疗技术服务价格,体现医疗服务合理成本和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升”的费用更多地由医保支出,不增加群众自付负担。总体上使医药费用得到有效控制。
按病种付费是目前国际公认较为科学合理的医疗费用支付方式,是将诊断相近、治疗手段相近、医疗费用相近的住院患者,分入若干病组,限定治疗的最高金额。这有利于控制医疗费用增长,促进医院节省医疗成本。2011年7月以来,北京、山东等地开展按病种付费试点。
建公益机制。长期以来,公立医院在运行管理上形成了与“以药补医”相适应的体制机制。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必须在体制机制上除旧布新。比如,在管理体制上,明确政府主体责任,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的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在分配机制上,以专业技术能力、工作业绩和患者满意度作为评价医生的主要标准,切断医生收入与药品和检查收入挂钩的利益链条。在支付制度上,采用总额预付、按人头、按病种付费等多种支付方式,引导医院主动控制成本。
在强化政府办医责任的同时,也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加快构建多元办医格局。这有利于激发公立医院改革的内在动力。应进一步消除政策障碍,优化发展环境,加快发展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相互补充、相互促进,推动公立医院改革。
◎如何强化医药监管控费用
医药卫生行业是一个十分特殊的行业。一方面,它与每个人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另一方面,它的高度专业性和技术性,造成医患之间信息不对称,普通群众很难对医药服务行为和价格作出准确判断。事实证明,仅靠市场自发调节和行业自律,难以完全杜绝不合理诊疗、不合理收费等现象的发生。因此,必须加强政府监管,让群众安心、放心地接受医疗卫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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