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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实告知看清三大条款 医疗险理赔并不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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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最近公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全年各级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607263件。从金融保险类投诉来看,医疗保险理赔难仍然是消费者投诉热点之一。理赔到底难不难?如何确保消费者的保险权益?在2012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到来之际,保险专家为消费者详解“医疗险理赔”,走出“投保容易理赔难”的误区。
  “疾病观察期”:也称之为“等待期”,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首次出现保险合同所列的疾病症状或体征,或在等待期内被初次确诊为患有保险合同所列的疾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对于一般的健康医疗保险,保险公司在承保时均设有一个观察期。一般观察期为3-6个月。

  “住院间隔时间”:是另一个常见的理赔误区。部分慢性疾病可能会导致客户在一年内多次住院,通常,如果客户因同一原因间歇住院间隔时间不超过90天,将被视作同一次住院而给付一次住院事故保险金,并以保险金额为限。

  “免赔额”:保险公司一般都会对一些金额较低的医疗费用采用免赔的规定。这种让投保人自担小额风险的规定,让保费可以更加低廉。

  认清理赔按需购买

  与以被保险人生存为标的的寿险产品不同,医疗保险是一种针对医疗费用的经济补偿途径,不一定是买得越多得到的赔偿就越大。保险专家提醒消费者,要认清所购买的商业医疗保险是定额给付性质,还是费用补偿性质的。对于定额给付的医疗保险,保险公司按约定给付保险金,如“住院津贴”,若投保多份,则可以多重赔付;而费用补偿类的医疗险产品,体现的是保险的“最大补偿原则”,不能累计或多重赔付。客户如有在第三方(如医保其他保险公司等)获得的补偿额,是需要在理赔中先行扣除的。(来源: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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