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健康保险赔付率较高,盈利情况欠佳,主要原因就在于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的利益对立。”申银万国分析师认为,“我国现行医疗费用的支付采用先治疗、后报销的形式,因此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医疗机构会采用一些手段使医疗费用大幅提高。由于目前保险公司没办法掌握、控制医院的过度医疗行为,常常被动地为医院的"暴利"埋单。”由此可见,保险公司参股医院或是兴办医疗机构,可以以优惠的保费价格,吸引保户到定点医院诊治,既有利于健康险的风险控制,也有利于节约社会资源。
这一问题显然也得到了监管部门的重视,早在几年前就提出鼓励保险公司兴办医疗机构,而此次《通知》再次明确提出,“探索保险公司兴办医疗机构、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的可行性和有效途径,延长健康保险产业链”。
当前,保险公司已经开始布局医疗产业。据记者了解,中国平安通过旗下平安信托不仅入股了慈铭体检,还以战略投资者身份投资了深圳龙岗中医院以及与中山大学合资成立了广州宜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过,兴办医疗机构的巨额资金对于大多数保险公司而言并不轻松,因此,与医院合作更为可行。
“不曾谋面”的实施细则亟待出台
尽管医改规划利好健康险公司及整个行业的发展,但由于实施细则尚未出台,政策如何落地、医保与商业健康险如何对接仍是待解的问题。不过,《通知》中明确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
“新农合”在提高保险公司参与社会管理方面已有尝试。中国人保的“湛江模式”是用部分医保基金购买商业保险,在总医保支出不变的情况下提高保障金额和服务水平;太平洋(601099)保险的“江阴模式”是把医保基金交给商业保险公司托管,托管费用由地方政府支付。商业健康险通过与医保合作,首先解决了盈利难的问题,通过与医保合作,道德风险大幅下降,这也是人保健康在第四年便实现盈利的原因。同时,通过客户资源的再开发,既满足了多层次的健康需求,也大大改善了健康险的盈利模式。太平洋保险江阴支公司于2010年初推出的商业性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自愿参保人数已达61万人,与参与医保者完全重叠。
今年4月,卫生部、保监会、财政部、国务院医改办等四部门公布的《关于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服务的意见》,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医疗保障管理服务,将“新农合”的费用审核与医疗监管分散在两个机构,同时保险公司对于医疗机构也能形成一定制约。意见还提出,保险公司可在参合人员自愿的基础上提供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有利于商业健康保险的客户开发和产品销售。
值得注意的是,“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医疗保障管理服务”在2009年新医改方案出台时就已经明确,可直至今日,仍然没有明确经办机构的资质标准和条件,在实践中对经办主体资质的审查也不够统一和严格,经办主体仍然存在良莠不齐的情况,造成经办的实际效果也大相径庭。因此,如何将经办资质标准化是政策落地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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