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业在重疾险方面有许多有益的探索,而目前我们还是更关注客户购买重疾险的动机和需求,从这些方面来完善重疾险比较基本的保障责任。”大都会人寿企业产品战略副总裁梁国贤称。
更低门槛
那么,首当其冲必须要厘清的,是客户购买重大疾病保险产品的真实动机。
“客户购买重疾险,并不是希望未来罹患重大疾病,而是出于对未来健康状况的担忧,比如因为重大疾病医药费用的支出影响现有的生活品质,疾病支付能力等。”梁国贤称,“从这一点出发,需要完善的是过往重疾险对于健康管理和重大疾病给付方面的欠缺。”
此前数年重疾险广为诟病甚至曾引发诉讼的一个显著“缺陷”是,其保障责任所主要覆盖的范围是客户罹患保单所涵盖的重大疾病后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收入的补偿——总之,都是事后的赔付,在病前以及对非保单覆盖的重大疾病保障是空白。
显然,这与客户通常理解的重疾险保障范围有比较大的偏差。
一个较为典型的例子是,客户通常都会以为原位癌是属于重疾险保障责任,但实际上,由于原位癌是一种早期癌,若及时发现和积极治疗,可防止其进一步发展,愈合效果较好。因此,自2007年4月3日起开始实施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在恶性肿瘤一项中,有6种情况不在保障范围之内,其中包括原位癌。
“这其实涉及到重疾险理赔门槛的问题。按照传统的做法,重疾险的理赔门槛会很高,但客户接受度低。”梁国贤称,“基于这种需求,我们首先做的就是纳入轻症给付的概念,扩大保障范围,降低理赔门槛。”
梁国贤称,大都会人寿新推出的“圆满人生”附加精选重大疾病险(以下简称“圆满人生”首先加入了元素就是对8种轻症疾病给予额外的20%给付,其中就涵盖了传统重疾险未有覆盖的原位癌等疾病,让客户在罹患重大疾病之前就可以得到及时赔付进行治疗。
传统重疾险比较偏重一次性的重疾赔付。梁国贤称,在现实中,即使是传统重疾险保障范围内的某些重大疾病,其生存率也非常高,这也就意味着,客户在发生一次重大疾病赔付之后,还有罹患其他重大疾病的可能。“传统重疾险对这一块的保障也是空白,客户获得重疾后就没有了再买一份重疾保险的可能。”梁国贤称。
对此,大都会人寿给出的解决方案是,保险合同条款涵盖的45种重大疾病,被分为心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等三组,客户罹患其中一组的重大疾病后,另外两组重大疾病的保险责任仍然有效。
“这就是二次赔付的概念。”梁国贤称。
除此之外,针对癌症病种,过去的重疾险产品只能赔付一次,但圆满人生纳入了“癌症复发赔付”的概念,再加上涵盖在轻症给付的额外20%,部分癌症客户有可能可以得到3次赔付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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