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广饶街道二村居民王宝金,2011年因冠心病在北京大学人民医院住院治疗,总花费为51.02万元,符合报销范围的花费为41.78万元,常规报销达到了10万元的封顶线,市级大病补偿报销了23916元,县级大病补偿报销了167982元,报销总额达到了29.19万元。王宝金是东营市实行新农合大病补偿后享受补偿金额最高的受益人,29.19万元是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6倍、个人参合缴费额度的5800倍。
2011年,广饶县大病补偿资金额度为600万元,补偿比例在常规补偿和市级大病补偿的基础上定为70%。今年广饶进一步提高县级大病补偿资金至700万元,补偿比例提高到75%。如果参合农民住院时医药费预计达到3万元以上,但是无力支付的,可按程序申请事前紧急预付资金。2008-2011年,全县共为26人预付大病紧急救助资金107万元,大病补偿资金真正成为了群众的“救命钱”。
打造立体保障体系
据介绍,由于市县两级都有大病补偿,算上新农合常规报销,东营市参合农民看病花费的60%—70%均由政府财政买单。如果患的是20种重大疾病,补偿比例还会提高。东营市已经建立起一个立体的新农合保障体系,有效解决了农民群众医保水平低问题。
垦利县垦利街道办事处西张村的耿宝芹去年因患乳腺癌,在东营市人民医院治疗,总共花费56357.75元,其中符合新农合报销政策的花费为55178.11元,由于乳腺癌被列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新农合常规报销就达37273元,加上市级大病补偿6295元,县级大病补偿5791元,总共报销了49359元,占她总花费的近9成,全家人都感叹“没想到”。
2011年,同全省一样,东营也推开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重大疾病医疗保障,将重性精神疾病、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血友病等纳入试点范围,新农合补偿比例达70%以上,大病救助经费按20%比例给予再补偿。今年又新增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胃癌、型糖尿病、甲亢、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等11类重大疾病。截至2012年6月底,已有1418人享受到了重大疾病医疗保障优惠待遇,补偿费用1410万元。
“对于一些特殊群体,我们也出台了相应的保障办法。”伊鸿鹏告诉记者,在保障符合政策农民自愿参合的基础上,实现“弱有所保”,即农村五保对象、低保对象的参合个人缴费全部由县级财政负担,农村伤残军人、70岁及以上老年人的参合个人缴费全部由市财政负担;“小有所保”,即对在新农合上一个缴费期至下一个缴费期之间出生的婴幼儿发生的医药费用,其母亲参合的,可随母亲一并享受新农合补偿待遇。(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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