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事业单位养老金制度改革又一次将养老金“双轨制”问题拉到了聚光灯下。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与企业职工养老金标准存在较大的差距,一直以来是社会分配公平性讨论的焦点。深圳此次出台的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应该说是政府朝着正确的方向迈了一大步,有助于解决分配不公平的问题,缓解社会矛盾,但是要彻底解决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与企业职工的公平性问题,国家需要做的还有很多。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于8月16日共同颁发《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障实行办法》,决定对《办法》实施后新进入深圳事业单位并受聘在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也试行加职业年金的养老保障制度。《办法》从8月25日起试行,有效期5年。
这被认为是我国养老金双轨制的破冰改革,是解决公务员人才流动,与化解社会公平性质疑的有效方式,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的大方向。但是有很多问题亟待明确:适用范围是新进人员还是全部人员?改革前公务员欠缴部分如何解决?改革能否缩小机业企事业单位职工退休金的差距?
适用的范围是新进人员,还是全部人员?如果只是新进人员,那就等同于新老划断,解决养老金双轨制的时间跨度将会相当长远,那就等于什么都没做。如果是全部在编人员,那需要解决的问题更多:我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金一直实行的财政现收现付制,此前并未缴纳过社会养老保险。这些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全部转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那改革以前未缴纳的社会养老金欠帐该如何处理?
不补肯定不行,现在我国的社保养老保险体系就存在很大的支付压力,延迟退休年龄的声音不断,如果这时公务员再过来分一杯羹,那可能会引发社会问题。如果补,由谁来补?由机会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补足?他们对双规制的改革已经很抵触了,再让他们出钱补养老金欠帐,那改革的阻力就更大了,毕竟公务员既是改革的当事人,又是改革的推动者,所以这种情况不太可能。如果由国家财政来补,面对如此庞大的公务员队伍,地方财政将会形成巨大的资金支付压力。
即便是解决了资金来源问题,最终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与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差距可能还是无法解决?因为,最终领取养老金的数额取决于是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余额,即在职期间的工资待遇,决定了退休金的多少。深圳的平均工资在全面来讲应该属于名列前矛的,但公务员在职期间的工资待遇比社会平均职工的工资还要高出很多,退休时待遇必然要高出一大截,而且在这次深圳的事业单位养老金改革中,职工不仅有养老保险还有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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