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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整治医保卡违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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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有媒体报道了社会上“滥用医保卡骗保现象日益严重,监管环节存在漏洞”的情况,医保基金的监督管理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有媒体报道了社会上“滥用医保卡骗保现象日益严重,监管环节存在漏洞”的情况,医保基金的监督管理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案例一】

  冒用他人医保卡活人变“死人”

  在本市某三级医院住院治疗的安徽人许某,因肝癌病情加重,医治无效,于2011年5月1日死亡。在家人为其办理死亡证明时,却遇到了麻烦,因为许某住院登记时用的不是自己的名字,而是本市参保人员沈某的名字。病历上记录的是沈某死亡,许某家属却要求院方出具许某的死亡证明。

  医生根据相关规定,拒绝了家属的要求。家属不得不承认许某为贪图少付医疗费用,借用了沈某的医保卡住院治疗。沈某一个大活人,因出借医保卡给他人使用,转眼间变成一个“死人”。为拿到死亡证明,许某家属只好到医保管理部门,请求更改医保就医记录,将沈某从“死人”变成活人。

  市医保监督检查所在查实有关情况后,依据本市医保有关规定,责令沈某退回因出借医保卡被冒用的医保基金3543元,并对其给予了行政罚款1000元。同时告诫相关医院,加强对就医参保人的医保卡信息核对工作,避免再次发生类似事件。

  医保卡是参保人员的就医凭证,也是医疗费用结算凭证。冒用他人医保卡,不仅会造成医保基金的损失,也干扰了参保人员的正常就医,损害了参保人员的利益。《医保监管办法》明确规定冒用他人医疗保险凭证属于违规行为,应责令其退回相关医保费用,并可处以警告或1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还可以改变其记账结算方式1至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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