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三】
医院伪造病史被暂停结算资格
2010年3月,市医保监管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某医院存在严重违反医保规定的行为。经调查核实,该院的多个科室擅自为尚未出院的参保病人办理虚假出院手续,并将其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通过冒用其亲属医保卡和伪造住院病史的方式进行结算,共发生违规结算43人次。另经检查发现,该院2009年共发生不合理住院共676人次,违规结算医保费用合计达25.86万元。
根据相关规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险办公室)对该医院给予全市通报批评,追回违规结算费用,行政罚款5万元。同时对违规的相关科室和医务人员暂停医保结算资格。
“假出院”是典型的伪造病史记录结算医保费用的违规行为。《医保监管办法》第十七条(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严重违反医疗保险规定的法律责任)中明确了“以伪造或者变造的病史记录、处方、账目、医疗费用单据、上传数据等,进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的”属于严重违反医疗保险规定的行为,应当责令改正,追回相关医保费用,并可处以警告或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应当中止其医保结算关系或取消其医保定点资格。
对于医保卡乱象的问题,归根结底还是一条利益链的问题,有利益就会有人冒着风险来违规,对此。我们要以身作则,看到医保卡违规现象要及时举报。让我们的社会更加的和谐健康。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