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利于“新医改”
可持续发展
健康保险机构的运行机制有利于“新医改”的可持续发展。商业保险是一种市场化机制,通过保险公司对利润和效益的关注,用市场化的“无形的手”实现医药卫生和健康管理资源的合理配置,共同解决长期困扰我国卫生界存在的医疗服务供求畸形、结构性失灵的问题。
因此,从短期看,由于商业保险公司的介入,有助于通过团体性医疗服务与健康管理服务的采购和保险公司医学与健康管理专家的介入,实现投保人和医疗服务提供商的信息对称,解决过度医疗所形成的大处方、大检查、大用药的问题,节约医疗服务与健康管理服务资源;从中期看,通过引进健康保险服务概念,可以强化核保环节和服务过程的全方位跟踪,从而通过对次标准体进行差异化保费标准,实行差别费率,通过价格杠杆引导投保人加强健康管理,促进医疗服务效率的提高;从长期看,通过与健康风险管理相结合,使健康服务可以通过健康生活、健康意识、健康观察等多样化的健康管理服务为投保人带来体质和体能的改善,从而防范“慢病”发病率,帮助“慢病”合理和科学用药乃至康复,从而有效减少病患的数量,缓解医疗服务市场的供需矛盾,在发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健康保险服务市场的同时,促进“新医改”政策及相关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催化完善健康管理市场
健康保险之所以要将健康管理作为其专业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因为可以通过对医疗费用支出的控制方面稳定健康保险业务运行过程中的财务状况。
首先,健康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对医疗网络或医疗服务提供者的管理,审核不合理的费用支出,通过利益共享机制来制约医疗服务提供者的行为;其次,通过健康管理来改善被保险人群体的健康状况,从而降低医疗费用支出。从专业健康保险市场的角度分析,广义的健康管理包括通过利益共享机制来制约医疗服务提供者的行为和通过改善被保险人群体的健康状况降低医疗费用支出,狭义的健康管理则仅仅是指通过改善被保险人群的健康状况减少医疗费用的支出。
从我国目前的现状来看,健康保险公司在与医疗机构的博弈过程中,仍处弱势地位,真正的利益共同体尚未形成,健康保险公司构建自己控制的医疗服务网络体系还存在着制度障碍,而主流医疗服务机构的关注点仍在疾病治疗方面,还缺乏借助于专业健康保险公司开展健康管理服务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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