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监会的要求,所有寿险公司在10月1日后都必须启用《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对投保的注意事项和风险进行明确提示。业内人士表示,这一方面是尽到告知义务,保护消费者权益。另一方面,保险公司也可以将此作为凭证,避免过去模糊宣传带来的纠纷。
据记者了解,10月1日后,所有寿险营销员在销售规定产品时都需要出示投保提示书,银行代理销售网点也需提供投保提示书,否则即为违规行为。而投保人在签署投保单之前要先仔细阅读这份提示书并亲笔签名。
关注4:不可抗辩条款何时起算?
在新法中新增不可抗辩条款,是对保护消费者利益的一次重要突破。如果投保人购买重疾险之前,故意隐瞒了自己的某些病情,按原条款,投保人日后出现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可以拒赔。但新《保险法》实施后,如果投保人的这一重大疾病在两年内没有发作,此后再发作,保险公司必须给予理赔。
对于这一“不可抗辩”条款中规定的“两年”期限应当从何时开始计算,保监会法规部主任杨华柏表示,原则上说,从今年10月1日起开始销售的保险产品适用于这一规定。但最终解决方案将以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为准。
杨华柏还透露,目前业内专家已达成共识,不管老合同何时订立,都将以2009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30天”和“两年”的限制规定。
关注5:哪些保险产品停售?
由于受新《保险法》影响,保险公司所有在售保险产品均将面临全面升级。对于停售老产品,中国人寿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新《保险法》对保险合同内容方面的修订很多,如责任免除、保险事故通知、如实告知、年龄误告等。为使目前在售的保险产品符合新《保险法》要求,7月初,保监会专门发出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对在售产品进行全面清理、自查和整改,从10月1日起,各公司销售的产品都要符合新《保险法》规定。而对不停售的产品则根据相关规定直接进行升级。
记者从太平洋寿险了解到,该公司已将所有在售180多个产品均列入升级调整范围,而中国人寿两康重大疾病保险等60多款产品也将于9月底前停售。此外,泰康人寿在今年8月份就停售了旗下8种重疾险和分红险的销售;信诚人寿也停售数款产品。
这实际上是老产品的升级换代。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开发部总经理周多光告诉记者:“以升级后康定终身重大疾病保险为例,保障范围扩大。增加了投保人罹患重大疾病后的保障程度,由原来的两倍赔付提高到3倍,保险责任也有所扩大,即由原来的10种大病扩大至20种。
新《保险法》在10月1日正式实施,各大保险公司旗下百余款保险产品面临停售,而不少代理人以新产品即将涨价的说法推销老产品。对此,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代理人以涨价说误导消费者的做法不合理,而投保人是否应该在停售前搭上末班车,保险公司也纷纷表示,需要根据自身的理财保障规划来决定,不能盲目。
关注6:保险产品在新《保险法》实施后真会涨价吗?
随着新《保险法》即将生效,保险新产品即将涨价的传言满天飞。不少消费者急于赶在旧产品停售之前搭上末班车,但是专家提醒消费者,保险按需购买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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