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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报销理赔期限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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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除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公司作出核定的起始时间应理解为新《保险法》规定的“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保险公司作出核定的时间应包括保险公司通知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补充提供资料的时间在内。《示范写法》的规定可以理解为保险合同的另有约定。

  3.如何认定“收到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

  在保险实务中,人身保险理赔一般会经过接案、立案、初审、理赔调查等阶段,实践中,保险公司虽已接案,但在收到完整的证明和资料后才会予以立案。因此,此处的“收到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应理解为介于接案和立案之间。对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直接提交相关证明和资料的,建议保险公司将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交最后一份所需的证明和材料之时认定为上述的收到,而不是保险公司正式立案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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