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农村教师数量大,医疗保险费用高。从某县教育局的统计数据看,该县共有教师6920名,其中农村教师5145名。同时,由于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部分中小学校撤并,造成校均教师数量增大。仅以该县某镇为例,1996年有中学5所,小学25所,至2005年,仅有两所中学,8所小学,教师数由1996年的275名上升至2005年的368名,校均教师数增大,导致学校压力增加。另一方面,教师工资增加,基数加大。某县从2005年起对每位农村中小学教师发放地方性补贴197元/月,导致工资基数加大,该县某乡镇小学有教师71名,其中退休教师19名,在校学生571名,按月工资人平1000元计算,学校每年需承担医疗保险费用1000×12×3%×71=25560元,该校一年的学杂费总收入为70×517×2=62040元,而维持学校正常运转的公用支出一年就需要6万多元。由此可见,由于教师数量较大,医疗保险费用数额大,使不少农村中小学校根本无力承担。
确保教师保险权益的建议
教师群体特别是农村教师体质较差,老教师数量多。仅以某县为例,全县6920名教师,30岁以下的仅1750名,50岁以上的达2302名,占33%。据不完全统计,该县每个乡镇,每年均有4至6名教师患重大疾病。如果没有医疗保险,农村教师一旦患上重大疾病,很难承担起巨额医疗费用。
医疗保险作为教师应享受的一项权利,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从关心爱护教师身心健康的高度出发,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教师的正当权益得到维护。
1.落实政府投入主体责任。加大教育投入,县区本级政府要承担起基础教育特别是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主体责任,逐步提高可用财力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比例,加大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确保农村中小学正常运转。
2.开源节流,优化学校支出结构。农村中小学要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大力开展勤工俭学,发展校园经济,增加学校收入。同时,要优化学校支出结构,减少不必要开支,逐步落实好教师的医疗保险,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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